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室內外公共游泳場所的建設衛生要求、設施設備要求、日常運行管理要求及水質衛生和游泳館空氣等標準值及檢測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本市公共人工游泳場所,不適用于天然游泳場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冊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50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9667 游泳場所衛生標準
GB/T 17220 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
GB/T 18204 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方法
GB/T 18883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 19079.1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 第1部分:游泳場所
CJ 244 游泳池水質標準
TJ 36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
TY/T 1003 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樣游泳場館使用要求和檢驗方法
DB31/405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游泳場所 public swimming places
對特定或不特定人群開放,能夠滿足人們進行游泳健身、訓練、比賽、娛樂等項活動的室內外水面(域)及其設施設備。
3.2
循環凈化消毒設備 circulating water purification and disinfection equipment
將使用過的游泳池池水,按規定的流量和流速從池內抽出,經過濾凈化使池水澄清,并經消毒殺菌處理,符合相關水質標準后,再送回游泳池內重復使用的設備系統。
3.3
浸腳消毒池 immersion foot disinfection
為使游泳者在進入游泳池之前強制接受腳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設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4、建設衛生要求
4.1 選址
新建游泳場所的選址應遠離工業污染源地帶,并應避免游泳場所對周圍的干擾。新建、改建、擴建的游泳場所工程選址、設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或設計階段以及竣工驗收前,應委托具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衛生學評價。
4.2 建設布局
公共游泳場所應設置急救室、更衣室、公共衛生間、淋浴室、循環凈化消毒設備控制室及庫房,并按更衣室、強制淋浴室和浸腳消毒池、游泳池的順序合理布局,相互間的比例適當,符合安全、衛生的使用要求。
4.3 急救室
急救室應按GB 19079.1的要求設置,配有氧氣袋、救護床、急救藥品和器材,救護器材應擺放于明顯位置,方便取用。
4.4 更衣室與更衣柜
4.4.1 更衣室地面應使用防滑、防滲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應滿足建筑規范要求并設有排水設施。墻壁及內頂用防水、防霧、無毒材料覆涂。更衣室應配備與設計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閉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設施。更衣室通道應寬敞、保持空氣流通。
4.4.2 更衣柜應按一客一用的要求設置,宜采用光滑、防透水材料制造,供泳客使用的更衣柜最大數量不超過最多接待泳客數。最多接待泳客數計算方法見公式1.
A=S/2.5
式中:A——最多接待泳客數;
S——游泳池池水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2)。
4.5 淋浴室
淋浴室按最多接待泳客數每20-30人設一個淋浴噴頭。地面應用防滑、防滲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應滿足建筑規范要求并設有排水設施。淋浴室與浸腳消毒池之間應設置強制通過式淋浴裝置。
4.6 公共衛生間
在游泳場所淋浴室的區域內應配備相應的水沖式公共衛生間。女廁所按最多接待泳客數每40人應設一個便池,男廁所按最多接待泳客數每60人應設一個大便池和二個小便池。
4.7 強制通過式浸腳消毒池
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應設強制通過式浸腳消毒池,池長不小于2m,寬度應與走道相同,深度不小于20cm。
4.8 游泳池壁及走道
游泳池壁及池底應光潔不滲水,呈淺色,池角及底角呈圓角。游泳池外四周應采用防滑易于沖刷的材料鋪設走道,游泳池應設排水溝,污水排入下水道。
4.9 警示標識或隔離帶
公共游泳池設有深、淺不同分區的游泳池應有明顯的水深度、深淺水區警示標識,或者在游泳池池內設置標志明顯的深、淺水隔離帶。
5、設施設備要求
5.1 循環凈化消毒設備
5.1.1 游泳池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池水循環凈化和消毒設施設備,池水消毒設備應具有持續消毒的能力。
5.1.2 循環凈化和消毒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設備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維修。
——池水循環周期不應超過4h。
——消毒劑投加系統能自動控制且安全可靠,加藥量計量裝置應計量準確,能滿足游泳池水消毒要求;宜安裝余氯、渾濁度、pH、氧化還原電位(ORP)等指標的水質在線監控裝置。
——至少設置一套加氯機備用,加氯機應有壓力穩定且不間斷的水源,其運行和停止應與循環水泵的運行和停止設連鎖裝置。
5.1.3 池水水質消毒劑投入口位置應設置在游泳池水質凈化過濾裝置出水口與游泳池給水口之間。
5.1.4 兒童戲水池不應與成人游泳池連通,應有獨立的池水循環凈化消毒及連續供水系統。
5.2 通風設施
室內游泳場所應保持良好通風,機械通風設施正常運轉。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游泳場所,其空調通風系統應符合DB31/405的要求。
5.3 照明
室內游泳場所夜間人工照明,距離水面1m高度的平面照度不低于1801x,開放夜場應當配備足夠的應急照明燈。
5.4 監控裝置
游泳場所應依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游泳池安裝監控裝置。
5.5消毒劑存放
消毒劑應置于有蓋容器中密封保存,不應存放在循環凈化消毒設備機房,宜設置通風、干燥、陰冷、避光的消毒劑專間存放。
5.6 水質檢測設備
游泳場所應配備檢測余氯、渾濁度、pH值、池水溫度等直讀的檢測設備,并保持計量準確。
5.7 補水計量水表
游泳場所應安裝游泳池補水計量專用水表,宜安裝水表遠程監控在線記錄裝置。
6、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6.1 衛生管理機構及人員
6.1.1 游泳場所應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設立衛生管理組織機構或部門,明確衛生主管負責人,配備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6.1.2 游泳場所衛生管理員及水質凈化消毒、水質檢測、救生、巡視監護等應經過專業培訓后上崗,并明確管理人員及崗位責任。
6.2 水質
6.2.1.1 游泳場所水質循環凈化消毒、補水、保暖通風等設施設備應齊備完好,應建立并執行定期檢查和維修制度,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及時維修,采取應急處理設施,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并做好相應記錄。
6.2.1.2 游泳池水循環過濾凈化設備每日應進行反沖洗,反沖洗水應排入下水道。
6.2.1.3 人工游泳池在開放時間內應每日定時補充新水,保證池水水質良好,每日每人次新水補充量不少于30L,每日應記錄補水量及查見的補水專用水表讀數。
6.2.1.4 游泳場所應配備足量、符合國家衛生要求的凈化、消毒劑。消毒劑應到證照齊全的生產廠家或經營單位購買,采購時應建立驗收制度并做好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索取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產品衛生許可批件或衛生安全評價報告。
6.2.1.5 水質消毒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和橡膠手套,避免與皮膚、黏膜直接接觸,配制時宜戴眼罩。
6.2.1.6 使用臭氧輔助氯消毒游泳池水的,在對外開放期間應停止使用臭氧消毒。
6.2.2 水質檢測
6.2.2.1 公共游泳場所應設置專人負責池水循環凈化消毒及水質自檢工作。
6.2.2.2 每場開放前、室內游泳場所每兩小時、室外游泳場所每小時均應進行池水游離性余氯、渾濁度、pH值、池水溫度等指標自檢,檢測點水樣應取自離池壁30cm,水面下0.3m-0.5m,深水區、淺水區各采一處水樣。
6.2.2.3 水質自檢情況應有游泳池視頻監控及書面記錄,以備查驗。自檢結果應在入口醒目位置公示并注明測定時間。
6.2.2.4 游泳池開放期間每年應對表1規定的池水全部指標進行檢測。季節性開放游泳池在開放前對表1規定的池水全部指標進行檢測合格后方能對外開放。
6.2.2.5 游泳池開放期間應委托有資質的衛生檢測機構每月對游泳池水游離性余氯、總氯、渾濁度、pH值、菌落總數、總大腸菌群、尿素、氰尿酸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應向公眾公示。
6.3 暫停開放
游泳場所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應暫停對外開放,加強池水凈化消毒,經檢測合格后方能對外開放。
——游泳池水質菌落總數及總大腸菌群等微生物指標未達到表1要求的。
——水質受到污染造成3例及以上水傳染性疾病發生的。
——池水循環或消毒設備停止運行超過4h以上的。
——游離性余氯濃度大于3.0mg/L,或造成5例及以上泳客皮膚瘙癢或紅腫的。
——池水尿素濃度超過10.0mg/L的。
——水質受到糞便、有毒物品或動物尸體等污染的。
6.4 室內空氣
6.4.1 室內游泳場所應每年對場所空氣質量空氣細菌總數、相對濕度、新風景、PM10、二氧化碳、室溫等指標進行檢測,新建、改建、擴建的室內游泳場所在應加測甲醛、苯、總揮發性有機物等指標。
6.4.2 使用臭氧輔助氯消毒的,應安裝空氣臭氧濃度監測及報警裝置。
6.5 通道及衛生設施
6.5.1 公共游泳場所每日開放前和散場后均應對游泳池外延、池邊走道及衛生設施進行清掃、擦洗或沖洗一次。發現有污染時,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噴灑消毒后再進行擦洗。
6.5.2 淋浴室應經常刷洗,地面要定期消毒。更衣柜應于每日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消毒。
6.5.3 公共衛生間和垃圾箱(桶)應每天及時清洗消毒,防止孳生蚊蠅。
6.5.4 飲水、消毒、搶救等設施設備以及急救室應定期做好清潔消毒。
6.6 檔案管理
游泳場所應建立完善本單位衛生管理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以下幾方面:
——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照。
——培訓考核制度、檢查制度、水質循環凈化消毒制度等衛生管理制度。
——組織機構和人員崗位職責,衛生管理員及水質工等崗位合格證、健康合格證等證件。
——預防控制傳染性疾病傳播的應急預案。
——池水循環凈化消毒等操作規程。
——池水水質循環凈化消毒記錄、水質定期自檢記錄、水質及空氣檢測報告、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更換記錄、補水專用水表讀數等記錄。
——衛生學評價資料、池水循環凈化消毒裝置資料等有關資料及證明。
——近10天及以上的游泳池視頻監控記錄。
6.7 其他
6.7.1 游泳場所應當在入口醒目位置設置禁泳標志,禁泳范圍應符合GB 9667的要求。
6.7.2 游泳場所應記錄每日游泳人次數,同時入池游泳的人均池水面積不得小于2.5m2.
6.7.3 游泳場所不得出租游泳衣褲。
7、衛生指標
7.1 水質衛生指標
人工游泳池的水質衛生指標應滿足表1的要求。
表1 游泳池水質衛生指標
項目 | 限值 | 備注 |
渾濁度/(NTU) | ≤1.0(游泳池水) | —— |
游離性余氯/(mg/L) | 0.3~1.0 | 使用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消毒時 |
總氯/(mg/L) | ≤1.5 | 使用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消毒時 |
pH | 7.0~7.8 | —— |
菌落總數/(CFU/ml) | ≤100 | —— |
總大腸菌群 | 不得檢出 | —— |
(MPN/100ml)或(CFU/100ml) | ||
尿素/(mg/L) | ≤3.5 | —— |
游泳池水溫/(℃) | 23~30 | —— |
氰尿酸/(mg/L) | ≤50 | 使用二氯異氰尿酸鈉和三氯異氰尿酸鹽消毒時 |
氧化還原電位(ORP)/mV | ≥650 | —— |
三鹵甲烷(THMs)/(ug/L) | ≤200 | 使用氯氣及游離氯制劑消毒時 |
其他毒理指標 | 按GB 5749 執行 | 根據水質情況選擇 |
7.2 空氣衛生指標
室內空氣衛生質量應滿足表2的要求。
表2 游泳館空氣衛生指標
項目 | 標準值 | 備注 | |
冬季室溫/(℃) | 高于水溫度1~2 | —— | |
相對濕度(%) | ≤80 | —— | |
風速(m/s) | ≤0.5 | —— | |
二氧化碳(%) | ≤0.15 | —— | |
空氣細菌總數 | 撞擊法/(cfu/m3) | ≤4000 | —— |
沉降法(個/皿) | ≤40 | —— | |
新風量(m3/h·人) | ≥30 | —— | |
PM10(mg/m3) | ≤0.15 | —— | |
臭氧/(mg/m3) | ≤0.2(水面上20cm空氣中) | 使用臭氧消毒時要求,水面上方20cm空氣中濃度 | |
苯/(mg/m3) | ≤0.11 | —— | |
甲醛 HCHO/(mg/m3) | ≤0.10 | —— | |
總揮發性有機物(mg/m3) | ≤0.6 | —— | |
8、檢測方法
8.1 池水衛生檢測方法
游泳池水溫度、尿素、渾濁度的檢測方法按GB/T 18204 執行,氰尿酸的檢測方法按CJ 244執行,游泳池水質其他指標檢測方法按GB/T 5750執行。
8.2 室內空氣檢測方法
游泳場所室內空氣指標檢測方法按GB/T 18204 執行。
8.3 監測方法
游泳場所的監測方法按GB/T 18204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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